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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字设计的原则
一、文字设计的原则。 1、文字的可记忆性。文字的主要功能是在视觉传达中向大众传达作者的意图和各种信息,要达到这一目的必须考虑文字的整体诉求效果,给人以清晰的视觉印象。因此,设计中的文字应避免繁杂零乱,使人易认,易懂,切忌为了设计而设计,忘记了文字设计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可识别。 2、赋予文字个性。文字的设计要服从于作品的风格特征,这是必须的,不同的行业本身会赋予标志不同的特性。譬如,司法机关的标志其字体造型就应该深沉厚重、庄严雄伟、富于力度;饭店,根据其档次规模其字体造型应该或高贵雅致或生动活泼、跳跃明快。就是说设计首先不能脱离这个大环境,不能和整个作品的风格特征相脱离,更不能相冲突,否则,就会破坏文字的诉求效果,甚至于让人不能理解,从而失去标志设计的意义。 3、在视觉上应给人以美感。在视觉传达的过程中,文字作为画面的形象要素之一,具有传达感情的功能,因而它必须具有视觉上的美感,能够给人以美的感受。字型设计良好,组合巧妙的文字能使人感到愉快,留下美好的印象,从而获得良好的心理反应。反之,则使人看后心里不愉快,视觉上难以产生美感,甚至会让观众拒而不看,这样势必难以传达出作者想表现出的意图和构想。 4、在设计上要富于创造性。根据作品主题的要求,突出文字设计的个性色彩,创造与众不同的独具特色的字体,给人以别开生面的视觉感受,有利于作者设计意图的表现。设计时,应从字的形态特征与组合上进行探求,不断修改,反复琢磨,这样才能创造出富有个性的文字,使其外部形态和设计格调都能唤起人们的审美愉悦感受。 二、文字的组合。 文字的组合中,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: 人们的阅读习惯 文字组合的目的,是为了增强其视觉传达功能,赋予审美情感,诱导人们有兴趣的进行阅读。因此在组合方式上就需要顺应人们心理感受的顺序。 下面,列出人们的一般阅读顺序。 1、水平方向上,人们的视线一般是从左向右流动;垂直方向时,视线一般是从上向下流动;大于45度斜度时,视线是从上而下的;小于45度时,视线是从下向上流动的。 2、字体的外形特征 不同的字体具有不同的视觉动向,例如:扁体字有左右流动的动感,长体字有上下流动的感觉,斜字有向前或向斜流动的动感。因此在组合时,要充分考虑不同的字体视觉动向上的差异,而进行不同的组合处理。比如:扁体字适合横向编排组合,长体字适合作竖向的组合,斜体字适合作横向或倾向的排列。合理运用文字的视觉动向,有利于突出设计的主题,引导观众的视线按主次轻重流动。 3、要有一个设计基调 对作品而言,每一件作品都有其特有的风格。在这个前提下,一个作品版面上的各种不同字体的组合,一定要具有一种符合整个作品风格的风格倾向,形成总体的情调和感情倾向,不能各种文字自成一种风格,各行其是。总的基调应该是整体上的协调和局部的对比,于统一之中又具有灵动的变化,从而具有对比和谐的效果。这样,整个作品才会产生视觉上的美感,符合人们的欣赏心理。 除了以统一文字个性的方法来达到设计的基调外,也可以从方向性上来形成文字统一的基调,以及色彩方面的心理感觉来达到统一基调的效果等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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